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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概况

   新疆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是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常设机构。下设综合科、资产管理科、招标办、房改办(公房管理科)、经营性资产管理科五个科室。综合科主要负责处室日常学习、办公工作;资产管理科主要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增、报废、调配、处置以及固定资产统计报表等工作;招标采购办公室主要负责学校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项目的政府集中采购、分散采购相关工作。房改办(公房管理科)负责学校土地管理、公房管理,私房不动产证等工作。经营性资产管理科负责学校经营性房产管理、房屋出租出借、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

国有资产管理处将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秉公办事,热情为师生员工服务。

国有资产管理处领导班子成员:

处  长:

副处长:李凤华:主持工作,分管综合科、高层不动产证专班

     杨 殊:分管资产管理科、经营性资产科、房改办(公房管理科)

    赵永刚:分管招标采购办

工作人员现有17人 

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资产管理、土地房产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经营性资产管理及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制定学校关于招标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土地房产管理、经营性资产管理等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3.负责学校固定资产汇总统计、建帐、清查核实、报增报减及资产数据管理。

4.负责学校的招投标管理工作,参与学校重大建设项目和设备采购的论证、调研工作。

5.负责学校公房、公租房、廉租房等的分配管理工作。

6.负责办理学校土地权属证明。

7.负责学校房屋产籍及档案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维修基金等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8.负责学校经营性资产的评估、定价、竞拍、租赁工作。

9.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岗位职责

1.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全面主持国有资产管理处各项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3.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4.根据学校工作要点,主持制定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提高使用效益,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6.负责学校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项目的政府集中采购、分散采购相关工作。

7.负责组织学校房产和产权的管理,以及公房调配工作。

8.负责组织资产处经费预算的编制和审批。

9.加强职工政治思想教育,组织好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处工作人员的思想觉悟、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10.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开展工作,分管招标采购工作,制定本处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并进行任务分解和部署。

2.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招标采购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学校招标采购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工程、货物、服务类项目招标采购工作,负责办理政府集中采购、分散采购相关手续。

4.负责组织采购合同的洽谈、审查与签订。

5.汇总、上报采购计划。

6.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招标代理机构的协调沟通,配合处理相关投诉事宜。

7.负责招标信息化平台建设。

8.检查、督促、指导分管科室工作,抓好分管科室工作人员的业务考核和各项业务建设。

9.抓好分管科室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廉政教育工作,教育工作人员自觉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10.完成学校和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开展工作,分管房改、资产管理、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制定本处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并进行任务分解和部署。

2.贯彻落实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资产管理、土地房产管理、经营性资产管理及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负责制定学校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土地房产管理、经营性资产管理等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3.负责学校的土地、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公房、公租房、廉租房总体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资产总体管理工作,督促和指导做好相关资产的验收工作。

5.负责组织对学校经营性出租资产的总体管理工作,推进校属企业改制工作,对校属企业进行经营业绩考核,

6.检查、督促、指导分管科室工作,抓好分管科室工作人员的业务考核和各项业务建设,做好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7.完成学校和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标采购办公室工作职责

1.研究起草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的规章制度。

2.负责政府采购的政策执行、实施和相关管理工作。

3.会同学校相关部门编报采购相关预算和采购计划。

4.负责受理招标采购立项申请,依法审批各类项目的采购类型和采购方式。

5.组织实施校内集中采购项目。

6.组织协调做好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项目的相关工作。

7.负责招标采购项目的信息公开、组织实施和合同审批。

8.负责招标采购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9.负责组织建设和动态管理“评审专家库”等。

10.负责相关代理机构的遴选、联络与协调。  

11.办理进口仪器设备外贸事项。

12.负责招标采购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13.负责接收和配合处理招标采购工作中的质疑和投诉。

14.负责与教育厅、财政厅等上级主管部门和供应商等的业务联系和工作协调。

    办公电话:8587525、8588030 

房改办(公房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土地房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2.负责制定学校土地、房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3.负责学校土地房屋的产权产籍管理及学校土地使用证办理。

4.负责学校公房的分配使用管理及公房证的办理。

5.负责房改房、集资房等退售房手续,房产证的办理及学校住房维修资金办理工作。

6.负责各类公租房、廉租房的分配管理等工作。

7.负责学校房屋各类数据统计上报工作,以及房产管理软件维护管理工作。

8..负责学校房产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等档案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8582842、8586691

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2.负责制定和完善学校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3.负责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类固定资产的建账审核、报废、捐赠、拍卖等处置工作;负责定期对全校资产账、卡、物进行核对、检查。

4.负责学校各类固定资产数据统计工作及相关报表工作;负责管理和维护我校资产管理系统,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5.负责对校属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6.负责督促和指导做好相关资产的验收工作。

    办公电话:8582279 

经营性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经营性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对学校经营性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负责制定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3.负责组织对学校经营性出租资产的评估、定价、竞拍、租赁等事项的报批手续,对经营性出租资产的经营性出租资产收益的收入、上缴、清算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协调推进校属企业改制工作,对所属企业进行全面清理, 理清产权和责任关系,完成资产和股权划转工作。

5.按照有关规定,对校属企业进行经营业绩考核。

6.负责学校经营性资产数据统计上报及相关报表工作。

    办公电话:8585369 

综合科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资产处年度工作计划、学习计划、各类总结等。

2.负责学校文件的收发、传阅、督办、归档和整理工作。

3.负责处内各种会议的准备、组织和会议记录。

4.负责资产处来信来访的接待、反馈工作。

5.负责资产处文件通知发布、资产处网站更新维护工作。

6.负责资产处财务报销、职工考勤、办公用品购买、工会慰问等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8585369

    

    高层办理不动产证专班电话:858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