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周报
(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7日)
一、招标采购工作
(一)“双一流”建设项目及重大设备更新项目相关工作
1.10月24日,3个2024年新疆大学重大设备更新采购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涉及化学学院、智能制造现代产业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工程训练中心3个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拟于11月14日开标。
(二)工程项目相关工作进展
2.10月21日-10月25日,对接基建处有关博达校区二期建设监理及施工采购需求情况,根据基建处已反馈采购需求制作招标文件。
(三)其它相关工作进展
3.10月21日,新疆大学2024年图书馆服务保障项目-购置电池项目(三次)成功开标,后续督促图书馆及时进行合同签订工作。
4.10月22日,新疆大学学生餐饮管理服务中心2024-2025学年大宗物资招标采购项目二次标项六:活鱼类成功开标,后续督促餐饮管理服务中心及时进行合同签订工作。
5.10月22日-10月25日,新疆大学雅和佳园人才保障房家具采购项目,已再次反馈交易中心待审核后挂网。
6.10月24日,新疆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原材料物资配送供应项目(第一批)五次发布招标公告,项目拟于11月13日开标。
7.10月24日-10月25日,整理撰写新疆大学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有关议题材料,并召开会议,形成会议纪要。
8.10月21日-10月25日,查漏补缺、收集整理2021年招标采购档案合同等资料。
9.依惯例汇总下周开标项目,形成统计表上报学校监督部门,主动接受监督。
10.完成35项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或补充协议盖章流程;合同管理系统内共收到60项供货合同、补充协议线上审核流程,均已完成合同管理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采购管理系统内收到39项采购结果审核流程,19项采购申请审核流程,均已完成采购管理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
二、房改工作
(一)房改办证工作
1.前往市房产大厦,办理38号楼大证分户业务,提交1户公房补面积材料,办理2户房产查询业务。
(二)公房、周转房、保障性住房、十七户廉租房管理工作
2.公房管理:一是前往房产大厦查询成教院宿舍楼土地档案资料;二是按照建标2018计算各学院各类用房指标建筑面积;三是修改部分单位公用房分配方案。
3.周转房管理:一是5户已办理入住手续,发放钥匙、水电气卡,签订合同;二是联系物业协调部分周转房维修事宜;三是核对周转房更换水表、暖气维修明细,报账手续;四是现场查看部分空置周转房;五是督促部分专家房房租转账;六是联系电信公司部分专家房停网。
4.保障房管理:雅和佳园人才保障房督促开发商尽快整改,家具采购招标文件继续修改。
5.十七户廉租房管理:十七户1人退房,开具材料。
(三)其他工作
6.准备诉讼委托代理手续及开庭材料。
7.回复教职工各类咨询,出具各类相关证明材料。
三、高层办证
(一)66、67、68、西24、69、70号楼:66、67、68、西24号楼25户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补充资料,69、70号楼5户已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工本费,不动产证已办出并准备发证。
(二)东21号楼:市政府同意将住宅部分纳入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台账,向学校报告,准备下周采购一家有资质的检测公司承担质量强制性检测工作。
(三)高层剩余二套房住户办证处理意见已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准备提交学校住房委员会讨论。
(四)办理一户清房事项。
四、资产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对接相关单位,完善学校资产盘活材料,最终报送材料正在走上会流程。
(二)《新疆大学仪器设备和家具校外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已原则通过校长办公会,待进一步完善后发文。
(三)整理两套专线系统的数据处理维护情况,形成报告待确定采购方式。
(四)根据教育厅《常态化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模版》,提供相关资产数据。
(五)根据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及其它国有资产数据治理通知》,对数据核查发现的历史数据缺少及规范问题进行补充和完善,目前已处理数据2000条。
(六)日常业务:一是审核资产建账59笔、资产调拨等业务工作;二是审核各单位处置申请,对拟报废资产进行实物核实,汇总23个单位的拟报废数据形成报告材料;三是督促部分单位提交资产督办整改材料;四是对比房产系统房间信息,进一步完善资产系统存放地数据,对比财政系统人员和单位信息,对数据进行更新。
五、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
(一)校企改制工作:一是对接联系金投公司,协商股权划转事宜;二是继续推进3家企业注销工作。
(二)召开红湖酒店公司及学术交流中心运营模式讨论会,要求审计公司对酒店开展资产审计工作。
(三)对流拍商铺发布公告,开始二次竞拍。
(四)安排评估公司对博达校区增设快递柜事项进行租金评估。
六、其他工作
(一)起草雅和佳园小区车位购置补充协议,并征求各方意见。
(二)按照市住保中心要求,递交资料将112套人才保障房绑定到学校,准备与雅和佳园小区开发商签署25套人才保障房预售(购买)合同。
(三)与教务处商议教材书库租金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