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概况 |
新疆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是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常设机构。下设房改办(公房管理科)、资产管理科、经营性资产管理科、综合科四个科室,工作人员现有10人。 国有资产管理处将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秉公办事,热情为师生员工服务。 国有资产管理处领导班子成员: 处 长: 马伟:全面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分管综合科、资产管理科。 副处长: 和伟:分管房改办(公房管理科)、经营性资产管理科、高层不动产证专班。 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制定学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土地房产、经营性资产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学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汇总统计、建账、清查核实、报增报减及资产数据管理; 四、负责学校行政办公类资产配置审核及相关监督检查工作; 五、负责学校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负责学校公务用车车辆的账目管理及处置等工作。 七、监督归口管理单位做好全校各单位资产实物的管理工作,实现学校资产共享、共用。 八、负责对接上级资产主管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各类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 九、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房改办(公房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土地房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制定学校土地、房产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三、负责学校土地房产管理工作; 四、负责学校公用房的分配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校周转房、人才保障房、市保租房的分配管理服务工作; 六、负责私有住房产权办理、团购房分配,住房资金办理及维修资金使用监管; 七、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8582842、8586691 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 三、负责监督指导学校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 四、负责行政办公类资产配置审核、资产的绩效评价及相关监督检查工作; 五、负责学校国有资产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等各项工作;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工作队伍建设,对全校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 六、负责学校公务用车车辆的账目管理及处置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归口管理单位做好公车的相关管理工作; 七、负责与计财处定期核对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账目;监督归口管理单位做好全校各单位资产实物的管理工作;负责资产实物抽查、检查工作,实现学校资产共享、共用; 八、负责对接上级资产主管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各类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 九、负责学校资产管理系统与财政厅、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管理系统的数据同步及核对工作; 十、负责学校资产档案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8582279 经营性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高校所属企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制定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三、对学校经营性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四、负责学校各校区商业设置规划,报学校审批;负责设定商铺业态,满足师生学习生活需求; 五、负责学校各校区商业日常管理工作,规范校园商业网点经营行为; 六、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的报批工作; 七、负责组织学校经营性出租资产的评估、竞拍、租赁等工作; 八、协助做好学校无形资产投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九、对校属企业进行监督,配合制定校属企业经营目标; 十、根据学校经营性用房相关规定,负责经营性用房公共基础设施维修维护等工作; 十一、配合相关单位对商业网点违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处理,并处理师生投诉; 十二、协助做好经营性用房租赁合同纠纷等的谈判与调解等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学校经营性资产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 十四、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8587525 综合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制度,统计、汇总和动态监控学校国有资产数据信息,协助开展学校国有资产绩效评价、资产房产实地检查与清查盘点; 二、负责处室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并组织做好技术支持和维护工作; 三、负责汇总整理各类资产管理业务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报告,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 四、负责处室网络信息安全、网站建设和维护工作,做好信息公开监督工作; 五、负责处室综合办公业务,发挥枢纽作用做好全处行政事务的上传下达; 六、负责处室行政印章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处室召开会议的全流程工作; 八、负责处室校内文件、领导批办等文件的全流程管理工作;负责资产处保密工作; 九、负责处室OA办公信息系统账号的管理、使用; 十、负责处室设备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处室经费预算的申报及执行工作; 十一、协助党支部委员会做好处室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工作。 十二、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8582279 高层办理不动产证专班电话:85800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