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周报
(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5日)
一、房改工作
(一)房改办证工作
1.前往市住保中心,办理1户退房手续,1户退房存档;前往住建厅,办理1户清房事宜。
(二)公房、周转房、保障性住房、十七户保租房管理工作
2.公房管理:一是督促各单位报送办公用房清查整改材料,现场抽查部分单位办公用房,提出整改要求及时限,汇总整理单位递交办公用房核查情况表;二是会同教务处前往博达校区,协调查看教材发放场地;三是更新房产系统部分单位使用人等信息;四是与学术交流中心商议两栋楼宇日常管理事宜。
3.周转房管理:一是1户已办理入住手续,发放钥匙、水电气卡,签订合同;二是4户已办理退房手续,交回钥匙卡,押金退款;三是联系物业协调部分周转房维修事宜;查看部分空置周转房。
4.十七户保租房管理:协调一户退房事宜。
(三)其他工作
5.房产诉讼案件法院已出判决书;
6.继续整理房改房资产剥离上报资料;
7.更新资产系统中楼栋信息;
8.回复教职工各类咨询,出具各类相关证明材料。
二、高层办证
(一)66、67、68、西24、69、70号楼:6户正在房产大厦交易中心审核,因信息系统升级,故审核工作拖延;2户收集整理资料,准备送市住保中心审核。安排对15户二套房住户账目情况查账。
(二)东21号楼: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发布第四次招标公告,多方联系有资质的单位参与,项目拟于1月6日开标。
三、资产管理工作
(一)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对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中心和计财处等单位,做好相关数据填报工作。
(二)对财政专线系统数据中的公车卡片和所有房屋卡片按照自治区财政厅规定完成如出租面积、办公面积等数据信息的调整和补充。
(三)对接自治区财政厅,沟通学校2栋在建工程暂估入账事宜。
(四)联系非电子类公司和相关单位已开展非电子类回收事项。
(五)根据办公桌盘点工作通知,督促各单位上报盘点及整改情况,对已报送单位办公桌数据审核并联系单位进问题反馈和核实。
(六)日常业务:一是审核资产调拨及处置等业务工作;二是根据部分有资产报废需求的单位,前往实地进行资产复核。
四、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
(一)继续推进企业注销及减资退出等相关事项,协调科研厂注销事项。
(二)与退租的商户签订退租协议,安排个别空置商铺及时招租。
(三)确定三处房产处置事项,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