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校内老师填报采购申请,学校招标采购办公室根据财政厅下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新财购 〔2020〕15号)、《关于调整和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2022年度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新财购〔2021〕27号),结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22〕31号)文件精神,整理出《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供参照填报。
填报采购申请时,请结合学校下发《关于优化<新疆大学采购项目申请审批表>填报及审批流程的通知》文件要求,对于列入《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品目必须按照政府集中采购填报。
【特别说明:车辆采购、车辆保险、车辆加油、车辆维修和印刷服务在采购申请填报时必须按照政府集中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组织开展】不详事宜,可与招标采购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58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