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处置固定资产的公示
各单位:
根据《 新疆大学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新大校字【2019】171号)》有关规定,现对大学办公室、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共3个单位拟处置报废的资产包括一般设备、家具及实验室专用仪器设备等,资产原值9891662.32元,共计1158台/件予以公示(见附件)。
上述3个单位的资产处置事项在各单位组织鉴定后,已通过分管校领导及归口管理部门审批,且均符合资产处置规定。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1年6月3日至6月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唐军虎 8582279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