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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69、70号高层住户缴纳维修金的通知
2019年08月01日 13:38     (点击: )

关于69、70号高层住户缴纳维修金的通知

 

69、70号楼住户:

学校正在抓紧办理69、70号高层房产证,现第一批255户集资户已通过市房改办人员资格审核,按照集资房规定,需交纳维修基金,金额为房价的2%。

经核对,第一批255户中,有144户所交集资款不足,请附件名单中的住户于7月26、29日到计财处集中交款。(不收现金,刷卡交款)

因第一批住户房款及维修基金全额缴纳后方可进行资金认证,随后才能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相关业务。手续繁杂,时间较紧,请名单中住户务必相互转告,如有一户拖延,将延误第一批全体住户办证进度。

联系人:和伟  董占文  电话:8585369、8582289

特此通知

附件:交款人员名单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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