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周报
(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4日)
一、招标采购工作
(一)“双一流”建设项目相关工作
1.1月8日,对接2024年“双一流”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制定2024年“双一流”设备类项目采购文件,1月12日,向项目申报单位反馈采购文件初稿。
2.1月11日,开展2024年“双一流”建设项目招标采购相关业务线上培训会议,会议上针对“双一流”招标采购项目发起到参数设置及后续合同签订等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和分类答疑。
3.1月11日,对接党委教师工作部“双一流”建设采购视频录制服务项目,指导党委教师工作部申报采购申请工作。
(二)其它相关工作进展
4.1月9日,收党委网信办新疆大学一体化可信应用平台项目(二次)采购需求文件,转发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1月12日,定稿采购文件后发代理机构发布公告。
5.做好采购管理系统采购申请审核,政采云平台采购计划、预购单审核及采购业务咨询。
6.根据招标采购项目进度更新完善项目总台账、双一流建设项目台账、共享台账。
7.梳理、归集采购信息管理科重要档案资料,形成相关台账。
8.完成8项供货合同或补充协议盖章流程;合同管理系统内共收到30项供货合同、补充协议线上审核流程,均已完成合同管理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采购管理系统内收到15项分散采购结果审核流程,2项采购申请审核流程,均已完成采购管理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
二、房改工作
(一)房改办证工作
1.前往市房产大厦,办理4户拆迁户交契税进件审核。
(二)公房、周转房、保障性住房、十七户廉租房管理工作
2.公房管理:与工程师对接系统公房模块问题,修改房地产系统中图表相关数据,与网信办对接房产系统中待办事项在OA系统中显示,与资产科对接关于资产在房产系统中显示问题;对接基建处、测绘公司,协调解决东21号楼、留学生公寓等4栋楼规划测绘事宜;前往博达校区协调解决宿舍交费问题。
3.周转房管理:3户已办理退房手续,收回钥匙、水电气卡,退押金手续;5户已办理入住手续,发放钥匙、水电气卡,签订合同;对接离退休服务中心、红湖物业协调离退休补扣房租事宜;核对周转房12月押金,纸质版上报计财处;联系物业协调部分周转房维修事宜;检查5套空置周转房。
4.保障性住房管理:前往市保中心办理6户售房绑定房源,并将剩余9套房源进行公示,通知符合条件教职工递交申请材料。
5.十七户廉租房管理:协调1户前往看房。
(三)其他工作
6.回复教职工各类咨询,出具各类相关证明材料。
三、高层办证
(一)第四批86户办证工作。已缴纳增值税,契税已在税务局排队等通知缴纳。
(二)69、70号楼退款工作。继续收集第二批住户卡号资料,还有17户尚未交卡号。
(三)四栋高层第五批住户25户,有2户需增补资料,其他审核通过。
(四)按照规划局最新要求,联系测绘院重新测绘东21号楼面积数据,催东21号楼绿化工程审计。
四、资产管理工作
(一)参加学校电力临建设施处置推进会议,并对处置事宜形成请示并与自治区教育厅沟通上报材料情况,同时继续对接评估公司和城交投,沟通学校供电设施处置相关事宜。
(二)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举办2023年度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培训班的通知》,参加培训后对会议要求的部分车辆和房屋数据信息进行修改,并开展2023年度年报填报准备数据工作。
(三)为推进资产系统升级事宜,继续与资产系统工程师沟通系统升级具体内容及模块改造等。
(四)对已录入财政专线系统内的2023年度新增数据进行核对,确保数据与校内系统一致。
(五)做好常规工作。一是处理各单位的资产业务咨询、资产建账业务12笔等工作;二是根据部分单位的拟处置资产申请,对资产账目进行审核并前往实地进行资产核实。三是继续督促未提交残值清单的单位及时报送清单,核算残值收入,督促非电子类回收公司继续开展三校区回收工作。四是对校内资产系统数据和财政专线系统数据进行价值、入库时间、资产分类、使用人和存放地、领用单位等数据核对,目前已核对完成数据量约35000条。五是根据部分单位资产移交工作需要,组织涉及单位拟开展线下实物资产核对和移交工作。
五、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
(一)继续修改有偿使用办法,与计财处讨论成本测算数据。
(二)起草车辆划转报告,走重要事项流程,按校领导批示安排车辆过户及公司账目调整等事宜。
(三)与餐饮中心、后勤商议克西街部分临街商铺用途调整,部分可改造的收回学校;对无法改造的商铺降价招租。同时新增出租用房需报上级审批,准备资料起草报告上报学校,待学校批准。
(四)协调新园市场商铺装修改造事宜。
(五)汇总近期空置商铺情况,准备公开招租。
(六)协调沟通友好股份退股相关事宜。
(七)与资产公司对接沟通创新园公司关于原成教楼的退租事宜。
六、其他工作
(一)催已绑定经适房住户签约,发布剩余经适房报名通知。
(二)根据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厅关于开展土地和房屋资产清查统计工作的通知,整理三校区土地及房屋资产相关数据,形成请示报告及相关数据报表,报请学校审定。
(三)对接阜康市自然资源局,督促推进与阜康市签署解除新疆大学阜康科学实验基地协议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