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招标代理机构意愿进行摸底调查的通知
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切实做好招标采购工作,新疆大学招标办拟对有意愿代理我校招标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进行摸底调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有意愿代理新疆大学招标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开展摸底调查。意愿单位基本要求如下:
1、代理机构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范围包含招标代理业务。
2、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并在自治区财政部门备案登记。
3、具有专业的招标代理业务团队,团队负责人具有丰富的招标及政府采购业务操作经验,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能够独立承接项目工作;业务团队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能够处理或沟通解决代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和招标质疑的法规解释,提供专业化服务。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需从事招标代理工作至少3年,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
5、代理机构必须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和满足开标、评标会议的固定场所和履行合同必需的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代理机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在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期。
7、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报名时需提交专家库分类及人数)。
二、意愿摸底调查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自治区财政部门备案登记证明材料
(四)营业执照副本;
(五)疆外企业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备案证明材料(限疆外企业)
(六)近三年相关代理项目业绩表(需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扫描材料);
(七)专家库人员分类及人数情况表(格式自拟)
(八)“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截图。
(九)招标代理机构意愿摸底调查表(见附件1)
(十)单位介绍及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情况介绍(内容格式自拟)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公司鲜章。
三、参加摸底调查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0日 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8: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各单位将需递交材料文件按序号扫描成PDF文件(不接受其他格式),报名时须注明联系人、联系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统一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2273539877@qq.com。
四、联系方法: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991-8587525
五、特别说明
本通知仅作为有意愿参加新疆大学招标代理机构摸底调查之用。新疆大学招标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文件有关精神执行。
新疆大学招标办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