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编号:2020XJJZ-02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新疆大学锅炉降氮升级改造项目 |
1 |
4000000 |
项 |
拟对15台燃气锅炉(共计蒸吨)进行低氮改造,更换燃烧器、改造风道、增加风机及相关配套附属设备。 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采购需求。 |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招标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招标文件的或取/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文件(发售/获取)时间: 2020-06-05 至 2020-06-11 19:00:00
上午:10:00-13:30
下午:15:00-19:00
2.文件(发售/获取)地址: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3.标书售价(元):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现场领取(售后不退)。注: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贰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06-28 11:00:00
七、投标地址: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八、开标时间:2020-06-28 11:00:00
九、开标地址: 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十、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新疆大学锅炉降氮升级改造项目 |
80000 |
中行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支行 |
107601654453 |
网银或银行电汇须从供应商账户转出或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 |
|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力槟
联系电话:0991-4508367、19999111512
传真:0991-4508736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2、采购人名称:新疆大学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991-8588030
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666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人:包文泉
监督投诉电话:0991-2359482